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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8号5幢 一拍

标的物编号:2019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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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评估价 ¥2.98(万元) 起拍时间 2019-07-30 00:00:00
拍卖平台 阿里 起拍价 ¥677.61(万元) 竞拍周期 60 小时
拍卖阶段 一拍 保证金 ¥67.76(万元) 加价幅度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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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益拍网平台受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调查表》。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186-9293建议或投诉。

公告 · 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73010时至2019927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6),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85

标的房产建筑面积598.36㎡,套内面积570.24㎡,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109日,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房产有租赁,已与产权证号分别为212房地证2012字第35939号、35941号、212房地证2013字第04647号、04636号的其他房产一并出租,租期为10年,共计租金人民币4900000元(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租期自20141016日起至20241015日止,租金分两次支付,20141130日前支付29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2015930日前支付余款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租赁期间的租金难以收回,房产交付时间不确定,竞拍人应谨慎。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2100200,起拍价:6776112,保证金:677600,增价幅度:2000(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屋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CQEPay”自助预约。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五、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变卖开始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九、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开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璧山支行金剑路分理处,账号:5005011837000000015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标的物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公告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170262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22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38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9714

竞买须知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7月30日10时至201992710时期间(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阿里巴巴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36)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变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85

标的房产建筑面积598.36㎡,套内面积570.24㎡,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类型为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9109日,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房产有租赁,已与产权证号分别为212房地证2012字第35939号、35941号、212房地证2013字第04647号、04636号的其他房产一并出租,租期为10年,共计租金人民币4900000元(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租期自20141016日起至20241015日止,租金分两次支付,20141130日前支付2900000元(大写:贰佰玖拾万元整),2015930日前支付余款2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租赁期间的租金难以收回,房产交付时间不确定,竞拍人应谨慎。

本次拍卖范围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本院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变卖开始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变卖活动,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应买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6776112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变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变卖预缴款在变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变卖预缴款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报名交款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变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并在变卖成交后7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签署《变卖成交确认书》,办理变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璧山支行金剑路分理处,账号:50050118370000000159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

3、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变卖预缴款中的保证金部分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双方各自承担。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变卖可依法中止或撤回。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参与变卖前需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变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须知未尽事宜,请拨打有关电话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41702621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41702022

联系地址: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金剑路382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2019714

标的物介绍

处置法院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渝0120执758号
标的现状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重庆市璧山区人民法院
抵押
交接情况
装修情况
占有、使用情况 租赁
钥匙
水电气
物业费
周边环境 该标的周边有同景国际城、鑫港湾、锦春绿岛新都、交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璧山妇幼保健院、天佑绿岛菜市场、瑞鑫超市、五里小学等,商业及公共设施配套较好。区域繁华程度较好,人流量较多、车流量较大,商业氛围较好。
其他事项
标的物估值
评估基准日 2017-08-23 00:00:00
评估总价值 1210.02万
税费情况
其他费用情况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信息
名称/坐落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8号5幢
所有权人 被执行人刘萍
权属证号 212房地证2012字第35940号
房屋建筑面积 598.36m²
套内建筑面积 570.24m²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筋混凝土
房产年龄 2012年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1-3
房屋朝向
土地使用权面积 53.2m 2
共有使用权面积 m 2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商业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2059-10-09 00:00:00
房屋共有或共有部分设施

地理位置

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仙山路8号5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