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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33号 一拍

标的物编号:201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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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评估价 ¥1.623(万元) 起拍时间 2019-01-23 00:00:00
拍卖平台 阿里 起拍价 ¥98(万元) 竞拍周期 60 小时
拍卖阶段 一拍 保证金 ¥9.8(万元) 加价幅度 ¥2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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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益拍网平台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调查表》。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186-9293建议或投诉。

公告 · 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0123日10时至2019年032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33

标的房产所属物业小区为学府美墅。标的房产建筑面积107.82㎡,套内面积105.3㎡,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用途为商业用房,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3.4㎡,楼层为1层,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3月31日,详见评估报告。

标的房产标的房产与相邻房产汇龙大道529#、531#合并出租,租赁期限从2016年4月1日起至2030年3月30日止,第一年租金为4900.00/月,第二年起每年每月租金上浮5%。租金按季度缴纳。标的房产现作“一站式专业汽车服务”经营场地。

本次拍卖范围不含室内家电、家具等可移动物品。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1749900,变卖保留价:980000,保证金:98000,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变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CQEPay”自助预约

三、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四、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980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但依法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买受人须缴纳印花税、契税。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90116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应缴的变卖预缴款和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资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卖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变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鲁能星城分理处,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

十、司法变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变卖预缴款、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变卖预缴款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公告》、《变卖须知》、《调查表》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6756233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67673247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

竞买须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190123日10时至2019年0323日10时止(竞价周期与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变卖标的: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33,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变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变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变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变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变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变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90116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买结束前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无人出价)

七、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即980000元),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起拍价,方可成交。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变卖预缴款和保证金。竞买人在对变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变卖预缴款,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转为变卖价款。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退回,冻结期间不计利息,解冻后到达竞买人账户的时间以银行到账为准。

八、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变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变卖标的以现状进行变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变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变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变卖前必须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观音桥支行鲁能星城分理处,账号:50001060046052500210)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变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变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凭法院《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含土地出让金及收益金等),但依法应由出卖人缴纳的相关税(费)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变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变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四、变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变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023-6756233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举报监督电话: 023-67673247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年一月

标的物介绍

处置法院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渝0105执恢826号
标的现状
权利限制情况
查封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抵押
交接情况
装修情况
占有、使用情况 租赁
钥匙
水电气
物业费
周边环境 该标的距最近公交车站汇龙三转盘站约50米,有永川101/115/302等多路公交车从附近经过或停靠,距永川汽车总站约5公里,距永川高铁站约4.7公里,距江北机场97公里,区域内有汇龙大道、学府大道、人民东路、汇龙东二路等城市主次干道,区域内路网密集,对内外通达程度较高,所在小区周边有较多车位,停车较方便。区域内有凤凰城、永能汇龙花园天之韵花园、飒祥红河枫景等住宅小区;有银河宾馆、藏棠香茶楼、佳和酒楼、昌平大药房、中国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等金融机构菅业网点;该区域人流量、车流量较大,商业繁华程度较高。所在区域有永川区政府、永川医院
庆文理学院、中央公园、人民广场等,公共配套设施较完善。
其他事项
标的物估值
评估基准日 2018-08-31 00:00:00
评估总价值 174.99万
税费情况
其他费用情况
提供文件 1.《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信息
名称/坐落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33号
所有权人 重庆市世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权属证号 永川区房地证2009字第H85183号
房屋建筑面积 107.82m²
套内建筑面积 105.3m²
房屋用途 商业用房
房屋结构 钢混
房产年龄 2007年
房屋户型
房屋楼层 1
房屋朝向
土地使用权面积 53.4m 2
共有使用权面积 m 2
土地使用权类型 出让
土地用途 城镇混合住宅用地
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 2055-03-31 00:00:00
房屋共有或共有部分设施

地理位置

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5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