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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锦橙路22号4-4栋203号 一拍

标的物编号:20242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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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单位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评估价 ¥198.92(万元) 起拍时间 2024-09-09 10:00:00
拍卖平台 阿里 起拍价 ¥139.244(万元) 竞拍周期 24 小时
拍卖阶段 一拍 保证金 ¥14(万元) 加价幅度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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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益拍网平台受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委托,承担本标的物情况调查、看样管理等工作,并提供标的物相关信息咨询服务。现将相关事务告知如下: 

一、竞买人在参拍前,须仔细阅读人民法院发布的《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和《标的物调查表》。

二、本平台向您提供的一切增值信息均不代表处置法院的意见,与处置法院无关,处置法院提供的信息均以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三、本平台所提供的增值信息均系本平台从公开渠道收集并整理所得,本平台将尽力维护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但本平台仅能确保本平台未对所收集的信息作过任何的伪造或变造,而并不能保证其为完全准确和最新的信息,本平台不对信息内容作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竞买人在预约及看样过程中,请认准本平台及工作人员的工作证件,在看样现场服从带看样人员管理,在服务过程中遇各种情况,均可向400-186-9293建议或投诉。


公告 · 须知

拍卖公告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090910时至2024091010时(24小时,延时除外)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申请执行人依法选定在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https://sf.taobao.com/023/05)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锦橙路22号4-4栋203号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龙湖水晶郦城·朗苑,房屋建筑面积120.56㎡,套内建筑面积104.11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04月08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现有人使用中。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交付,交付时间较长。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注: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法院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评估价:198.92万元,起拍价:139.244万元,保证金:14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86-9293预约看样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为增价拍卖,拍卖保留价即为起拍价。(注:一人或一人以上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的竞价人则竞买成功)

、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物业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40902日前与本院联系。

、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409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2226818,行号:105653008220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特别提醒:切勿相信其它单位及个人发布的标的信息,否则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咨询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察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竞买须知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090910时至2024091010时(24小时,延时除外)在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https://sf.taobao.com/023/05,户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特别提示:

(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二)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并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

(三)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已知并接受标的物的瑕疵和权利负担。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标的物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拍卖公告载明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五)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六)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含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委托他人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竞买涉讼财产,在开拍前到拍卖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的,成交后可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参拍人即为支付宝账号实名注册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40902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4万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4万,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和土地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

九、拍卖成交后,竞买人竞买成交后应按时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于20240920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建行重庆两江新溉路支行;账号:6232813760002226818,行号:105653008220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因买受人资格问题导致无法过户的,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保证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再次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一、买受人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后,需办理财产权证的证照转移、变更手续的,须等他项权证注销后,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了解,拍卖人不承担一切责任。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根据2022年01月01日起施行的法释2021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房产竞买人资格若干问题的规定》标明:竞买人必须具备购房资格,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的竞买人申请参与竞拍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十三、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自行办理水、电、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气、物业管理、排污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亦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如标的流拍后,申请人选择以物抵债的,亦自行承担本条第一款所述的应由买受人承担的费用。

十四、拍卖时的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出现法定事由及其他应当暂缓、中止或者撤回拍卖情形的,本院有权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委托法院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委托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及其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的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九、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7718358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监督电话:023-67590110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联系地址:重庆市江北区金港新区28号。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


标的物介绍

拍品名称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锦橙路22号4-4栋203号

权利来源

司法

情况

不动产权证

拍品所有人

被执行人

拍品现状

房屋用途

成套住宅

产权证载明建筑面积

120.56

使用情况

有人使用中

钥匙

权利限制情况

已查封,抵押权利限制

提供的文件

1、《执行裁定书》 2、《协助执行通知书》 

拍品介绍

1.卖对象: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锦橙路22号4-4栋203号

标的物所在小区为龙湖水晶郦城·朗苑,房屋建筑面积120.56㎡,套内建筑面积104.11房屋用途为成套住宅,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3年04月08日。(实际使用面积与土地房屋权属登记证书载明的不一致的,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瑕疵责任)

未查询到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物业费及其他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并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物现有人使用中。本次拍卖范围以产权证载明面积为准,包含室内不可拆卸的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设备等可移动物品,详见评估报告。拍卖标的物法院负责交付,交付时间较长。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法院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本公告附件之评估报告,仅作为本院拍卖价值参考,报告所述内容及其他情况,需要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现场查勘核实,本院不做瑕疵担保责任。

注:房屋户口、户籍迁入、入学等问题均不在本案处置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核实并承担相应风险。法院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2.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拍卖成交后,基于本次交易房屋过户所涉及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手续时先行垫付,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在购房款中扣除并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房屋成交后涉及的欠缴的水、电、气、闭路、网络、物业等费用由买受人自行了解承担。

4.权证编号:渝(2017)两江新区不动产权第001278693号

5.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

6.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400-186-9293看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地理位置

重庆市渝北区人和街道锦橙路22号4-4栋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