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网络司法拍卖的事项应当在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以书面或者其他能够确认收悉的合理方式,通知当事人、已知优先购买权人。权利人书面明确放弃权利的,可以不通知。无法通知的,应当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并说明无法通知的理由,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拍卖公告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11日10时至2024年0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6,户名: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碧海金都1幢2-3、2-4整体拍卖
2-3房屋建筑面积408.56㎡,套内面积314.07㎡;2-4房屋建筑面积308.97㎡,套内面积237.51㎡,标的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2年10月16日。
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2层,整层房产分为2-1、2-2、2-3、2-4、2-5、2-6等6个产权证,原6个产权证归属为同一人,故上述房产最初为整体规划使用。后产权分割,2-1、2-2为一人所有,2-3、2-4为本案当事人所有、2-5、2-6为一人所有。本次拍卖范围为2-3、2-4,故存在与相邻房产界线不明,实际使用分隔未按照产权证界限划分,房屋结构有改动,且可能涉及到占用公共区域等问题,拍卖成交后由此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及风险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标的物现由案外人租用,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租赁情况1:租赁范围为2-4全部、2-3号部分,共计租面积397.98㎡(实际结算面积为382.98㎡),租期为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9年2月底止,共计8年。租金价为47元/月/㎡,由于相信承租人诚实守信不会违约,出租人同意让利,执行租金价为35元/月/㎡(承租人一旦违约或进入诉讼程序,则按房屋租金47元/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重新累计计算租金)。第一次递增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起,递增5%,以后按合同生效自然年每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现状为KTV经营使用,该KTV已停业。
租赁情况2:租赁范围为二楼房屋建筑面积400㎡(含公摊),租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房屋租金为32.5元/月/㎡,每月13000元,租金按季度缴纳。现状为装修公司经营使用,现由一家公司仍继续占有使用。
上述租赁相关条款内容可参见附件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本次拍卖不带租,拍卖成交后现承租人若想继续租用房屋,必须与买受人重新达成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若无法达成,则必须搬离。本次评估拍卖未考虑租约限制。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评估价:680.58万元,起拍价:476.406万元,保证金:48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拍卖期间对标的物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统一安排。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400-186-9293,预约看样请登录www.cqyipai.net自助预约,或关注“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助预约。
重要提醒:1、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详细情况可向本院、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相关部门了解,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2、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与司法拍卖辅助机构重庆益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以便咨询下一步流程。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境外机构及个人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特别提醒:
1、本次拍卖的标的物有抵押、有查封。拍卖成功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的现状交付,交付时间较长。标的物存在的产权界限不清、实际使用与证载界限混同等争议,由买受人与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2、本案已经依法通知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现特此公示。
3、本次拍卖范围包含标的物分摊的相应土地使用权及2-3房屋部分室内装饰装修等(其中租赁情况1所述的KTV使用部分不包含室内固定装饰装修),不包含室内家具、家电等可移动物品。拍卖成交后因未在评估范围内的固定装饰装修拆除等问题买受人需和相关权利人自行协商解决。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进行交付,若与本公告载明的内容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5、未查询到该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标的物移交时可能所涉及的水、电、气、大修基金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由买、卖双方按国家相关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土地使用权类型由划拨转为出让性质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费用。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天湖美镇支行,账号:50050106004200000120-039031)。
余款支付操作可查看: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51.78c18be4PJWld9&wh_ttid=pc。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支付额度不足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具体可查看:
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sf-helpcenter-daechognzhi?spm=a213w.3064813.a214dqe.49.4c308be4kxkdWi&wh_ttid=pc。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439086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23-65439366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将于2024年09月11日10时至2024年09月12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23/46,户名: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新南路9号碧海金都1幢2-3、2-4整体拍卖
2-3房屋建筑面积408.56㎡,套内面积314.07㎡;2-4房屋建筑面积308.97㎡,套内面积237.51㎡,标的房屋用途为商业服务,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62年10月16日。
标的物所在楼层为第2层,整层房产分为2-1、2-2、2-3、2-4、2-5、2-6等6个产权证,原6个产权证归属为同一人,故上述房产最初为整体规划使用。后产权分割,2-1、2-2为一人所有,2-3、2-4为本案当事人所有、2-5、2-6为一人所有。本次拍卖范围为2-3、2-4,故存在与相邻房产界线不明,实际使用分隔未按照产权证界限划分,房屋结构有改动,且可能涉及到占用公共区域等问题,拍卖成交后由此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及风险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若涉及标的物结构恢复及确认面积分割请买受人自行寻找相关机构处理,恢复结构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隔断费、测绘费、材料费和人工费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据了解,标的物现由案外人租用,租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租赁情况1:租赁范围为2-4全部、2-3号部分,共计租面积397.98㎡(实际结算面积为382.98㎡),租期为2021年3月10日起至2029年2月底止,共计8年。租金价为47元/月/㎡,由于相信承租人诚实守信不会违约,出租人同意让利,执行租金价为35元/月/㎡(承租人一旦违约或进入诉讼程序,则按房屋租金47元/月/㎡从签订合同之日起重新累计计算租金)。第一次递增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起,递增5%,以后按合同生效自然年每年递增5%,租金按季度缴纳。现状为KTV经营使用,该KTV已停业。
租赁情况2:租赁范围为二楼房屋建筑面积400㎡(含公摊),租期为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7月1日,房屋租金为32.5元/月/㎡,每月13000元,租金按季度缴纳。现状为装修公司经营使用,现由一家公司仍继续占有使用。
上述租赁相关条款内容可参见附件租赁合同,具体情况请买受人自行了解,法院不承担标的物租赁的瑕疵责任。本次拍卖不带租,拍卖成交后现承租人若想继续租用房屋,必须与买受人重新达成租赁协议,并支付租金;若无法达成,则必须搬离。本次评估拍卖未考虑租约限制。
具体现场状况以实际为准,未标明的瑕疵不在拍卖人承担范围,请各竞买人自行了解。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标的物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须修复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商品房限购、境外机构及个人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司法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第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及法律责任。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程序开始前7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48万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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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单位: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渝北天湖美镇支行,账号:50050106004200000120-039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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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内未交付拍卖成交款或者逾期交付拍卖成交款的,法院应当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债务及拍卖财产相关被执行人的债务。原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差价、拍卖产生的费用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予以补交,拒绝补交的强制执行。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各自承担其应缴纳部分。应由出卖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后由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人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垫付税费。买受人自行办理物业管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未查询到该标的物是否存在物业费、水电气欠费情况,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最终欠费具体金额以实际交付之日相关单位实际核算为准。水、电、大修基金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其他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咨询电话:023-65439086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举报电话:023-65439366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监督电话:023-67673543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督查室监督电话:023-67673378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