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该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夏海波就2017年1月以来开展网络司法拍卖的基本情况及取得的成果作简要通报:2017年以来,该院通过网络拍卖处置房产、车辆等财产标的33件,成交6件,成交金额603.839万元,平均溢价率为21.83%,为当事人节省佣金19.0556万元,实现网拍率100%。夏专委还就打击拒执罪、反映失信惩戒、客观执行不能三种类型的典型案例进行了介绍。
在提问环节,记者围绕网络司法拍卖的流程、网络司法拍卖是否允许单位内部人员或亲属参与竞拍以及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拍卖结果提出异议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形等问题积极提问,该院执行局副局长钟道川一一作了详细解答。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定要求改变传统委托中介机构拍卖的方式,明确了网络拍卖优先和全程公开原则,将网络拍卖作为法院处置财产的优先方式。潼南法院认真贯彻落实该项规定,将网络司法拍卖作为提高财产处置效率的“利器”,有力保证了当事人胜诉权益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