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晚报—— 社会观察
据《法制日报》报道,针对财产变现难,法院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截至目前,淘宝网共计司法拍卖近61万次,拍卖标的物33万件,成交额4600亿元,平均成交率91.67%,溢价率61.72%。
司法拍卖又叫法院强制拍卖,是法律规定的一项重要执行措施。
司法拍卖,线上体现的是时尚,线下反映的是正义。为了使司法拍卖朝着科学、规范、公开、透明的方向前行,有必要建立起层层监管措施,依靠制度从细微之处着手,于点滴之间完善起对司法拍卖的监督和制约。
一方面,优化制度设计,实现分权制衡。如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工作从审判执行部门剥离,由司法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审判执行案件承办法官无权对外委托中介机构对标的物进行评估或处置,防止可能出现的违规操作情形。
另一方面,切实完善监督体系。实行司法技术管理部门和审判、执行、纪检监察部门的相互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有上下级法院之间的指导与监督;还有来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的外部监督。同时,强化对拍卖机构的动态管理,对于发现存在违规行为的拍卖机构,应清除出随机备选名录。
笔者以为,传统司法拍卖和网络司法拍卖各有利弊,其中的共性问题还需通过制度来解决。
如司法拍卖实现从传统的现场拍卖向现场网络同步竞买的联合拍卖模式转变,竞买人既可以到拍卖现场参与竞价,也可以通过网络参与拍卖现场竞价。
竞价过程完全置于阳光之下,竞买人相互分离,减少人为干扰,从根本上减少了人为操作的空间,这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工作智慧。从而从技术上减少内幕交易发生的可能性,让司法拍卖真正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环境下进行。
吴学安
来源: 法制晚报(北京)